南宫墨白凤眸微抬,再次细细地看着小牧。

    小家伙个子比一般三岁孩子高一点,唇红齿白嫩生生的,很是好看。

    他有点婴儿肥的小脸像个白嫩绵软的包子可爱极了,五官皮相也是一等出挑,眼睛又黑又大又圆,睫毛长长得像两把小刷子似的。

    看他一眼,南宫墨白觉得自己心都要酥了。

    这么可爱的儿子,居然是他的种!

    南宫墨白要是怕吓到小牧。他可能就要喜极而泣了。

    小牧已经三岁了,他难以想象没有父亲的小牧,这几年他和他娘亲是怎么渡过的。一定吃了很多苦头,肯定也被很多人指指点点,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,南宫墨白的心就更疼了,这一瞬间,觉得自己真是一个禽兽。

    如果他能早想到找那个姑娘。他就不会让小牧和他的母亲在外面过这么多年的苦日子了。

    “墨白,若是娶了那个姑娘,你这真是双喜临门啊!”药子淮拱手。笑呵呵说道,娶个大的送个小的,也挺好啊。

    “不管她的未婚夫是谁,这人我都抢定了!”

    南宫墨白握紧拳头,在确定小牧是自己儿子后,他也下定了决心。

    小牧走的时候,南宫墨白给了小牧十万的金币纸票,他内心也是想弥补小牧的。

    小牧虽然爱财,可取之有道。

    于是,小家伙在给南宫墨白的药瓶上,歪歪扭扭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,用自己的签名换了一万多金币,怎么说他是僵尸界的名人,这个签名一万多,南宫墨白不亏。

    南宫墨白不放心小牧自己回去,非要送他回去,最后把小牧送到了仙邬湖,他才离开。

    现在很晚了。他贸然去找苏千颜也不合适,反正他已经知道小牧是自己儿子,又知道小牧他们住在这里,来日方长嘛。

    等苏千颜晃晃悠悠回仙邬湖时,小牧几乎是同时回来。

    苏千颜先去后山,见小牧有在认真修炼,才回了房间休息,小牧本想给苏千颜那些好东西,但是又怕她骂自己。就打算等缓两天再说,反正事情过去几天再说,娘亲就算想责怪他,事情都过了。

    第二天醒来,苏千颜跟小牧一起用早膳。